铜梁法院四项举措打造司法公开“升级版”

03.03.2016  12:10
  近年来,为将法院司法行为“亮在阳光下”,铜梁法院不断完善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回顾去年来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就2016年司法公开工作,铜梁法院将从四个方面着力打造司法公开“升级版”。

  一要更新观念。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全院要坚决破除不想、不愿、不敢公开的观念,增强司法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适应性,牢牢把握“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推动司法公开实现从一般性事务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从单向宣传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的 “三个转变”。 通过司法公开来倒逼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突显舆论和社会对司法公平公正监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保证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案件信息、政务信息、队伍信息的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队伍信息公开已基本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要重点做好案件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切实做好案件信息查询服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裁判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的日常巡查、通报、考核工作。要将司法公开、便民服务、接受监督三者有机结合,在公开中便民、在公开中接受监督,并通过公开、便民、监督发现法院工作中不足,并进行整改提高。

  三要细致录入。在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内容提出、审核把关、公开期限、发布途径、反馈意见五个步骤的基础上,重中之重是做好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是司法公开基础,特别是审判流程及执行信息的公开,立案庭要负责好案件立案等静态类信息录入、审判庭及承办法官必须按案件审判流程、执行局干警按照执行流程节点信严格标准确保信息全面录入并及时公布,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审判、执行公正高效运行。同时,要严把审查关,对涉不宜公开内容删除、屏蔽一定不能疏忽,杜绝泄密等事件发生。

  四要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审判监督庭(审管办)为司法公开抓协调的牵头部门,政治处(信息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审管办)分别为队伍信息、政务信息、案件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各相关业务部门为本部门工作信息、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 各部门严格按照司法公开的相关内容、方式、程序、制度等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搞变通、不作选择、不打折扣,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