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公证处规范服务接待 扮靓行业文明窗口形象

09.07.2015  13:30

    在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下,长寿公证处已从原落后的办公地址搬迁至凤岭路6号附11号四楼。新的办公地址坐落于长寿区繁华地带,接待大厅宽敞明亮,5个独立整洁清爽的公证室,办公面积400余平方。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从规范服务接待入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公证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我区公证事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办公搬迁顺利完成。公证处拟定了搬迁工作方案,为确保顺利完成长寿公证处的整体搬迁工作,在长寿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并召开全处会议,对公证处整体搬迁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了详细研究和周密部署。6月14日早上8点,按照《长寿公证处搬迁工作方案》,公证处职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物品搬运上车、押车、物品搬运下车接收均有公证处员工随同负责,整个搬迁工作有序。此次搬迁工作历时一天,除公证处历年公证档案外,其他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至6月29日,对现有公证处设备设施、内网安装、调试工作基本完成,确保了长寿公证处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规范公正人员着装。要求公证处工作人员上班时全部着装,规范执业形象规范。

  三是规范语言、转变服务态度。公证处作为窗口单位,特别是接待大厅,要求公证人员接待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切实转变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树公证行业文明窗口形象。

  四是以公开承诺服务群众十件实事为契机,实现便民利民服务,着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结合区局的“公开承诺服务群众十件实事”活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证服务工作的最高标准,坚持公证工作“服务为民”,公开承诺:“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贫弱群众申办公证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实行减、免公证费用;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申办公证的,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通过对公证行业窗口形象的规范化建设,既树立了公证的严肃性,又大大提升了长寿公证处的形像,同时也获得了来公证处咨询、办证的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