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建立健全大中小学生教育惠民政策

22.04.2015  11:42

 

      一是家庭困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入园免缴保教费和生活费;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每人每月享受150元的保教费资助,并免缴生活费。

二是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走读学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600元,初中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提供“爱心午餐”;全部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住宿费,由区财政按寄宿生每人每年200元标准补助运行经费,并对寄宿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生活费。

三是 被征地农转非普通高中生,免去学费和书费;对寄宿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区慈善会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对120名贫困生进行资助。

四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可实施信用助学贷款,其标准为最高金额每人每学年6000元,财政全额贴息。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就读大学的,本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