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扎实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8.02.2017  01:06

 

近年来,长寿区认真落实国家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助学行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

一是做好宣传,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 通过长寿区政府网、长寿新闻网、长寿电视台、长寿日报、长寿教育网等媒体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家长会,设立学生资助咨询专用电话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其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同时,加快全区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目前,长寿区已全面建成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了幼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高校5类困难家庭学生资助项目共20项。

二是结合实际,不断增加地方资助项目。 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底线要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地方资助项目。近年,长寿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免收农村寄宿制学校住校生住宿费、农村高中学生学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家庭、寄宿制特别困难家庭、特别困难高中学生生活费等政策,实施了大学新生金秋助学行动、渝联商贸贫困助学基金、长商集团贫困助学基金等助学项目,努力改善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精准摸底,全面覆盖困难学生群体。 区教委、全区学校实行学生资助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助作为一项民生政治工作来抓。成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和办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常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保证全区困难学生,特别是建卡特困家庭子女及时得到资助,实现 “应助尽助”目标。

四是强化监督,全额发放各类资助经费。 区政府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纳入教育系统落实民生工程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教育督导室、区教委将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作为督导评估考核的重要项目。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常年开设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要求各级学校切实增强资助经费发放的透明度,保证让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家长全面了解、参与并监督资助对象认定及经费发放管理工作。近10年,长寿区通过财政投入、学校事业收入投入、社会捐赠等筹措资助经费8.5亿元,惠及学生348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