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落实四类资助经费圆贫困学子大学梦

25.07.2017  01:32

 

第一,办理银行信用贷款。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电视台、新闻网、长寿日报、教育门户网等媒体及宣传栏、宣传单、学生信用助学贷款专用咨询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各高中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学校网站、学生会、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精准摸底,及时帮助升学的贫困学生申请和办理助学贷款。今年以来,全区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资料4万余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3500余名学生及家长提供助学贷款办理咨询服务,受理1000余名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

第二,落实国家专项资金。 落实三峡移民高职教育助学资金,对重庆籍三峡移民子女中接受全日制专科层次职业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落实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资金,对当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1000元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实施长寿区籍征地农转非学生就读大学资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参加普通高考且被正式录取的在校大学生,本科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第三,用好企业助学基金。 通过“渝联商贸贫困助学基金”,对在长寿区报考的长寿区户籍高考普通文、理科前5名中的贫困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万元,每年共计发放专项助学金10万元。利用“泛海助学行动”助学资金,对市考试院提供的2017年重庆籍农村建卡、城乡低保等家庭困难本科录取新生及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丧失劳动力的残疾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本科录取新生每人资助5000元。用好“长商集团”对口长寿区贫困学生资助经费。

第四,筹好社会爱心捐款。 由长寿区委宣传部牵头,持续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筹措助学资金,对长寿区户籍中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建档贫困户家庭或因病、因灾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被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招录的本科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3000元。通过团区委、妇联、慈善会、学校等组织,联系爱心人士、经济组织对孤儿、残疾等特殊贫困大学生进行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经济援助或生活帮助,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大学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