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法院以案释法召开“危险驾驶罪”专题新闻发布会
11.12.2017 12:27
本文来源: 法院
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正华通报了长寿法院自2015年以来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情况,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45件。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入罪以来,长寿法院一直将此类案件列为重点案件,从严打击。分析危险驾驶罪案件呈三个特征:一是被告人特征,从性别上看,全部为男性。从年龄上看,集中在30到50岁之间。从职业上看,以农民、个体户和无职业者居多。二是案件情节特征,摩托车驾驶员犯罪数量较大,经统计,我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涉案机动车类型中,摩托车占56%。驾驶行为心理,危险驾驶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存在侥幸心理,从而触犯法律红线。三是危险驾驶案件量刑特征,主刑是拘役,附加刑为罚金,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而量刑有所不同。通报后,由长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宇现场回答电视台记者提出的问题。
同时,还向公众介绍了该院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做法和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通过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危险驾驶的违法成本,对驾驶人员心理上产生了震慑效应,从而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其次,区法院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目前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和现状,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通过以案施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效遏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高发态势。 来源:长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本文来源: 法院
11.12.2017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