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法院深入学习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16.02.2015  20:07
  2015年2月10日,长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长柳德新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同时柳德新院长还就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服务大局,坚定不移。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放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力支持园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民商事案件审理,着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助推法治长寿建设。严格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强化执行措施和执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

  二是司法为民,一以贯之。认真落实市高法院《关于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见》,坚持需求导向,提升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扎实开展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远程视频接访、二维码平台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正确对待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诉必理。调整、充实便民诉讼联络员队伍,着力培养便民诉讼联络骨干,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坚持裁判文书上网,用最直观的方式输出司法正义。通过精细化管理和审务督查,规范审判细节,注重裁判结果的人文关怀。探索建立依法治理涉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努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等工作。

  三是锐意改革,稳步推进。紧紧围绕内涵式发展目标,以对未来负责、对长寿法院负责、对长寿法院人负责的态度,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规范审判管理权行使方式。成立由院庭长、资深法官组成的法官专业会议,受理主审法官提请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并出具书面的咨询意见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依据。改变院庭长监督指导案件的方式,努力实现“事中有监督、监督有边界、监督有记载、监督有结果”。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探索建立责权统一、主体地位突出、错案追究、管理有序的可供全市法院借鉴的“长寿经验”。

  四是队伍建设,内外兼修。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区委“作风深化年”活动,带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坚持问题导向,克服“过关”思想,持续用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广泛开展忠诚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增强改革定力。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责任落实到地,坚持“零容忍”和”终身禁业”不动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杜绝“六难三案”问题。

  五是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根本保证,积极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拓展接受监督的深度,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更加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全面履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等各项义务。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认真做好代表委员关注事项和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认真倾听区政协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开展“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100场”活动,增强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长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