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院长调整

10.05.2016  15:10

 

5月5日,长江师范学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师范学院院长调整的决定。会议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纪工委书记时琳琳主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谢礼国,涪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孝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负责人,长江师范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部分正高职称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黄大勇同志任长江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书记、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免去李林同志长江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谢礼国副部长在讲话中,表达了市委、市政府对长江师范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对长江师范学院近年来取得的办学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以彭寿清为书记、李林为院长的班子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认可和鼓励;对黄大勇同志作了简要介绍和评价;就学院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 要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从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加强班子融合,提高领导班子谋划发展、领导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撑; 二是 要加强内涵建设,做精教师教育,抓好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人才强校,坚持开放办学,提高办学水平; 三是 要加快转型发展,造就高素质人才,构建协同创新平台,深化产教研融合,服务地方经济。

时琳琳书记在主持讲话时要求长江师范学院: 一要 认真落实干部大会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精神上来。 二要 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团结带领学校领导班子,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三要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党员为学校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四要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组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