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07.08.2018  09:22

    今年7月以来,我市境内长江、嘉陵江、涪江遭遇2012年以来最大过境洪水,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洪灾过后,多日连晴,高温持续,部分区县旱象初显,并且点暴和强对流天气频发,洪旱灾害、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复杂。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期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办发〔2018〕107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一是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盯着抓、相关人员具体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要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分析预判,把握防灾减灾救灾主动权,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社会大众。三是要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对重点防范区域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实时动态管理,如遇重大水雨情,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扎实开展灾害应急应对。继续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形势变化,细化完善各类应急措施,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和队伍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灾险情时能够迅速反应,注重灾后对人民群众的救助安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五是要科学做好蓄水保水用水。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防止连晴高温后的旱涝急转,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完善城乡供水计划,千方百计保障高温伏旱期间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最大程度地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稿源:市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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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新要求,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