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排查729栋高楼143栋消防栓不正常 消防部门:限期整改

19.01.2020  21:40

△消防对住宅小区内消火栓情况进行排查

消火(防)栓是在出现火情灾害时消防部门用于取水灭火的一种装置,在高层住宅建筑的灭火过程中,消火栓可以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自家住宅内消火栓能否正常使用,也是市民们极为关注的问题。

1月19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该支队10天内对辖区内70个小区的729栋高层建筑进行了排查,结果发现,竟有143栋存在室内消火栓无法正常供水的问题。

5大问题影响消火栓供水

△消防对住宅小区内消火栓情况进行排查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辖区70余个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完好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期间,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辖区5个消防救援站分片排查各全区每一栋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供水完好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各消防救援站在为期近10日的摸底排查中发现,729栋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中,有26个高层住宅小区内143栋楼存在室内消火栓无法正常供水的问题。主要问题为:室内消火栓锈蚀损坏、压力不足甚至无水、箱内器材配备不全、缺少水带水枪、箱内堆放杂物等影响正常供水的问题。

物业承担维护管理责任需限期整改

△消防对住宅小区内消火栓情况进行排查

根据《消防法》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据悉,北碚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存在隐患的物业管理单位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存在隐患较多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对消防供水管网损坏的要求物业管理单位按程序动用大修基金在限改期内进行维修。

下一步,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将跟踪问效排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拖延不改的物管单位,还将联合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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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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