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两严把两注重”提升刑事审判质效

24.03.201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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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三中法院坚持“两严把两注重”,实现刑事条线整体质效指标排名全市中院第一,8个具体质效指标中6个指标排名中院第一,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全面提升。

严把案件质量关。出台《刑事案件研究及文书签发暂行规定》,对案件的审理、讨论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召开“法检协调会”,对刑事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的12个问题达成一致。组织参与学习研讨会3次、召开质效分析会1次,梳理总结审判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32个。强化新类型案件、新问题调研指导,围绕单位受贿、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中的犯罪情节较轻等进行深入研究。2016年,该院无一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问题被改判、发回重审,一审案件改发指标、生效案件改发指标、一审服判息诉率排名均列全市中院第一。

  严把文书输出关。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公正客观回应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和意见。强化文书证据分析,全面清晰呈现了通过证据充分证明的案件事实。严格实施裁判文书签发及“一书四核”校核机制,逐字逐句层层校核把关,确保文书“”错漏,有效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如该院办理的张宏伟案裁判文书,于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精品文书刑事裁判类一等奖,取得历年最好成绩。

注重案件流程管理。建立流程跟踪管理机制,对案件明确各环节时限,并每月通报进度,严格监督落实。带头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组建“2+3”、“3+4”大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6件,占全院刑事一审案件69.57%。坚持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切实做到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和裁判说理在法庭。2016年,该院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达75.83%,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结案复合指数均排名全市五个中院第一。

  注重保障人权。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符合条件的4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审理周国强受贿案、林传照等11人地沟油案及王中伦受贿案中,在证人、鉴定人出庭和排非上取得了新进展。坚持宽严相济,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指定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专人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1件18人,依法适用缓刑8人,缓刑适用率达44.44%。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