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发布《重庆法院执行工作“十条红线”》

31.07.2015  11:53
  继出台“四个一律”、“单方退出”等党风廉政建设举措后,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重庆法院执行工作“十条红线”》(以下简称《“十条红线”》),以督促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公正。

  《“十条红线”》涵盖了收结案件、财产查控、资产处置、数据统计等执行基本程序和管理关键环节,包括:有案不立、违规立案和结案;案件信息填报不实、数据统计失真;对有明确、具体财产线索不及时查控,导致案件执行不能;处置财产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谋取非法利益;违规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措施;隐匿、毁弃线索举报、异议复议申请、申诉信访等案件材料;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案款;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执行;故意泄露执行工作秘密;拒不执行上级法院指令、决定。

  “上述行为是任何执行人员都不得触碰的‘红线’。”重庆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十条红线”》旨在强调执行行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也表明了重庆高院规范执行行为、对执行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全市各级法院及执行工作人员一旦触碰“十条红线”,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十条红线”》是各项执行纪律、行为规范的集成,力求用语精炼简洁、通俗易懂。一方面给执行法官提供一个行为参照,随时绷紧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的“”;另一方面,也给老百姓提供一个监督指南,从而提高外部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为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重庆高院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结案的若干规定》、《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基本实现了“用规范的制度指导办案、把办案中的问题固化为制度”的良性循环。2015年1-6月,重庆法院执结案件34043件,执行到位总金额33.23亿元。 来源:市高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