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推行院庭长、综合部门法官挂业务庭办案制度

20.08.2015  10: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加强院庭长审判职责,有效盘活审判资源,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巫山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推行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综合部门法官挂业务庭办案制度。

  据悉,近几年来,巫山法院随着老法官的退休和年青干警的招录,法官队伍面临这“青黄不接”的困境,为解决法官面临断层难题,缓解审判压力,该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行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综合部门法官挂业务庭办案制度。为抓好此项工作,该院专门制定下发了《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综合部门法官挂庭办案制度》,明确了法官的审判职责、挂庭办案的流程、案件的任务与分配和约束机制。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