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推进新闻发布会例会常态化

04.01.2015  14:05

    2014年12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闻发布工作,实现司法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强化组织保障。由1名分管院领导、1名新闻发言人、4名专门宣传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1+4+N”的新闻发布队伍,实现新闻发布专门管理、专人负责、专业发布,切实提升新闻发布及司法公开水平。

    明确发布时间。建立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三确定常规例会时间,因节假日、重大、紧急事项顺延的,原则不得超过第二周最后一个工作日,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发出官方声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及时发布、迅速处置。

      严格内容审查。明确三类日常发布内容,发布创新举措、工作亮点等,展示工作成效;发布工作部署、重大活动等,反映工作动态;发布审理、裁判的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回应群众关切、宣传法治理念。对上次发布会中的涉及的热点问题,及时在下次发布会中及时向群众和记者进行回应、说明。对于重大敏感案(事)件,在发布3日前,书面报市高法院宣传处审核。

    规范发布程序。各部门新闻联络人负责收集、选择本部门重要事项经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作为备选主题,办公室筛选后与宣传分管院领导共同研究确定月度发布主题。选题确定后,相关部门拟定新闻发布初稿及相关材料,由业务分管院领导和宣传分管院领导联合审签确定,保证材料准确性。新闻发布会由院新闻发言人主持,主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重要主题,相关院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增强新闻发布及解答疑问的针对性、科学性、严谨性。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