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聘请首批心理疏导员助力家事审判工作

13.09.2016  14:03
  9月12日上午,市二中法院聘请吴启斌、汤怀、彭和平、伍礼霞等四位心理咨询师为该院第一批心理疏导员。

  据悉,首批心理疏导员主要承担市二中法院及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纠纷等家事案件及其他民商事案件中,对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的任务,以期达到引导家事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家事纠纷,修复、重建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首批心理疏导员聘任期为2年。开展心理疏导需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交的《同意接受心理疏导确认书》或《心理疏导申请书》,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适合的,自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从聘任的4名心理疏导员中确定1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疏导过程中,疏导对象或其法定代理人坚持要求更换心理疏导员,且理由正当合理的,仅可以更换一次。

  为了更好的规范心理疏导工作,为心理疏导员认真履职提供便利,市二中法院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家事案件心理疏导暂行办法》,要求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县人民法院及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认真贯彻执行,其他人民法院可参照执行。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