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辖区法院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30.12.2014  14:02

        近日,永川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49名人民陪审员,至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已按照市高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实施意见》(渝高法〔2013〕198号)和《关于下达2014年人民陪审员增选计划的通知》(渝高法政〔2014〕37号)要求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现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人数之比达到并超过1:1,其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超过2/3。

    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市高法院出台《实施意见》后,重庆五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辖区法院的督促指导,确保增补工作有序开展。利用辖区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等提出要求,要求基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确保增选工作按时完成。各基层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增选名额、选任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增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就增选工作向区县委、人大积极汇报,取得工作支持,为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奠定基础。

    加强宣传,广泛选任。为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众认知度,保证选任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基层人民法院采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加大选任工作宣传力度。走进乡镇、社区、高校、机关、企业等,宣讲人民陪审员选任事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通过网络、报纸和电视台等多平台发布选任公告等形式,扩大知晓范围,确保选任来源广泛。

    严把进口,优化结构。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依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增选的每一名人民陪审员信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深入社区、机关、村镇等对增补陪审员进行考察,广泛征求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生活作风和工作能力等,确保其履职能力。对拟任人选在当地报纸、网络和宣传栏等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在增选的516名陪审员中,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基层机关工作人员、高校教师、农民以及保险、医疗、金融、建筑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来源广泛。

    为解决重庆五中院建筑合同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日益增多的专业性问题,向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推荐了一批专家陪审员,选任了通信与信息系统专家3名、车辆工程专家3名、工程造价专家2名,为提升审判效果储备了人员力量。

    加强培训,保障履职。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各基层人民法院采取集中培训和跟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购买法律书籍、订阅有关报刊等,对新任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履职培训。为加大服务保障力度,重庆五中院和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均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专项费用予以保障,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还与统计局沟通协调,明确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纳入统计财政预算,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