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法院督查组到三中法院辖区督查指导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04.05.2016  18:26
  近日,市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岳新府带领督查组到三中法院辖区督查指导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三中法院辖区刑事审判庭庭长及分管院领导参加了督查现场会。

  会上,督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两级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的综合报告,详细了解了三中法院辖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基本数据、案件呈现的特点、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举措落实创新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岳新府主任表示,三中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有很多亮点做法,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他强调,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要注意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现行法律和制度规定。要最大限度、实实在在的落实对未成年人有利的法律和政策,比如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禁制令的适用等。二是要处理好保护和打击的关系。该保护的要保护到位,该打击的依法打击,要客观看待缓刑适用率,能宽则宽,当严则严。三是要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但也不能包办,要呼吁社会相关部门参与进来,前后延伸、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四是要传承创新打造亮点。在传承回访、帮教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要创新工作方式、打造工作亮点,比如南川区法院的“五心”工作法、“4+X”庭审教育模式,垫江县法院发放忠告书、监管令,武隆县法院社会调查员出庭制度等。 来源:三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