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院长精彩讲授“七一”专题教育党课

03.07.2015  11:39
  7月1日上午,王小林院长以《践行三严三实,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为题为全院干警讲授了一堂精彩生动的“七一”专题教育党课。

  王小林院长首先深度剖析了“三严三实”的内涵,他指出“严于修身、谋事要实”是从思想作风方面要求法官品德纯正、思维周严,“严于用权、创业要实”是从职业角度方面要求法官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服务百姓,“严于律己、做人要实”是从行为作风方面要求法官工作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他指出,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司法改革意义重大,即救济民权、巩固政权、维护法权,这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政权稳定和公平正义。

  他还从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司法行为三个方面存在问题逐一解读了践行三严三实、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的“时代之困”。“时代之困”在司法领域表现为:一是司法理念有问题。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司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关系存在不正确认知,未能辩证看待三者关系。二是司法制度有问题。现行的司法制度无法满足救济民权、巩固政权、维护法权的需求,司法体制存在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弊端。三是司法行为有问题。以前法官的审判方式是纠问式,现在基本规定的是对抗式审判,以前法官压迫当事人的审判方式存在问题。

  王小林院长还阐释了践行三严三实、做司法改革的促进派的现实路径:一是转理念。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要认清,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是不要党的领导,党和法律的关系是党领导立法、依法行政、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是,党支持公正司法,为公正司法创造环境。司法的政治性要靠司法的法治性来体现,司法的人民性要以司法的法治性为路径。因此司法的人民性解决方向问题,司法的政治性解决前提问题,三者有机统一,最后落脚于司法的法治性;二是转制度。人民法院目前要建立以诉讼为中心的审判制度。这个制度有“一个中心”——以审判为中心,“两个支点”——对外依法独立审判,对内法官居中裁判。我们法院也要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内部转制度即“一个中心+三个强化”,“一个中心”即以依法居中审判为中心,“三个强化”即院庭长要强化指导、强化监督、强化保障,把司法管理权转变为司法指导权、司法监督权、司法保障权。外部转制度即建立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充分落实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综合调处等机制;三是转行为。首先要注意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的不同价值取向:立案环节要求方便,审判环节要求公正,执行环节要求高效。在审判阶段,法官要根据调解和判决的不同实际,类型化选择。立案环节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后,要注意转变思维,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受理的情况外,首先推定案件可以受理,来件必接。执行环节就是要求高效,要及时快捷兑现老百姓的权利。管理环节,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清审判管理是为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会上,还举行了“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深入学习邹碧华主题演讲比赛,11名 党支部代表一一上台演讲,经过激烈角逐最后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大会还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