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 请你当人民陪审员——沙坪坝区法院进行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

23.07.2015  13:41
  “请问你是陈明(化名)先生吗,我们是沙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你被选中成为沙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后备人选。请问你是否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近日,沙区法院的2名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来到沙滨路58号居民楼,敲开了这户人家的门。开门的陈先生很惊讶,法院为什么会选中他呢?

  近日来,沙区法院的法官们穿着法院制服,在辖区内挨家挨户询问备选人。沙坪坝区法院是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50家试点法院之一,他们将对随机抽选出的890名人民陪审员备选人,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在法院工作人员出示的名单上看到,除了陈先生外,这批名单上共有890人。这是第一轮抽中的人民陪审员备选人,他们这几天都在征求意见。

  据悉,沙区法院在公安户籍系统中,按照担任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设定年龄、学历、有无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在辖区内随机抽取,一共选出890人。然后采取入户询问的形式,由法院的法官上门,征求候选人的意愿,确定第二轮考察对象500人。无法联系和经过做工作不愿担任的市民不列为考察对象。再在第二轮考察对象中随机抽取278名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未抽中的,建立人民陪审员候补信息库。随后,沙区法院将对这些人进行上岗培训。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人民陪审员应当全程参与合议庭评议,并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人民陪审员可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同时,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并不得徇私枉法。 来源:沙坪坝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