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集赞活动太火爆 商家“遭不住”单方面取消活动被处罚

16.01.2019  16:55

如今,不少商家为了给自己的店铺提升人气,纷纷搞起了朋友圈集赞的活动。不过,在开展活动时一定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规则,否则就有违法的风险。近日,荣昌区某健身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就在微信朋友圈里搞起了集赞送健身卡的活动,没想到活动过于火爆,而且还没有在活动之初设置限额,结果造成了“僧多粥少”的情况,商家单方面删除活动后,被参与活动的市民以涉嫌虚假宣传而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从荣昌区工商分局获悉,近日该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辖区一健身俱乐部在其朋友圈发布“健身俱乐部集赞免费领取健身卡”的活动广告,但未按照活动内容免费兑现健身卡,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某日下午3点左右,当事人为拓展俱乐部客源,在朋友圈发布了集赞活动信息。在这则信息中,当事人称某俱乐部集赞免费领取健身卡,集赞68送价值288元月卡一张,集赞98送价值488元季卡一张,集赞138送价值688元半年卡一张,集赞168送价值888年卡一张。

同时,当事人也做出了活动说明:转发文字以及图片内容至朋友圈集赞,相应健身卡免费赠送(活动真实有效)。活动时间截至当天9点半,集赞截图发送至指定的手机号即可。

令健身俱乐部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由于参与活动达到要求的消费者太多,而他们并没有对活动进行限额,导致免费领取健身卡的消费者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为此,当事人在广告发布2小时后,单方面删除了该活动广告,并于当日晚在朋友圈重新发布内容为“今日集赞免费领取健身卡100名已抢空。活动火爆,明日继续100个季卡名额!转发本条集赞98个可领取(季卡一张)先到先得,全程直播接受荣昌人民监督!注:1:本人携微信截图到玉凰现场登记,不接受网络预定。”的另一条广告。

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前后两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共计发放健身卡200张,但仍有部分消费者达到第一条广告所设置时间和集赞要求,当事人并未按照广告承诺内容进行兑现。

按照我国《广告法》规定,“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荣昌区工商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广告法》中虚假广告的所指行为,属设计、制作、发布对服务有关的允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行为。为此,该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已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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