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里的奔走只为邻里的和睦

22.10.2015  12:43
  近日,铜梁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的法官利用夜间(下着雨)休息时间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疑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

  周某与陈某均已到花甲之年,且两人系多年的同事兼邻居关系,平时往来较多。可随着周某串门的次数增多,外面对周某与陈某丈夫关系暧昧的传言也逐渐变多。

  人在感情面前总是脆弱的,陈某也逐渐相信传言。去年来,陈某多次借故找周某麻烦,并多次用言语侮辱周某。口头上还不算,去年的一天下午,陈某趁周某在菜地扯菜秧没有防备时,从后面用拳头巴掌对其一顿乱打,后被周围邻居及时赶到扯开。周某伤情经鉴定,头部、嘴部、面部、眼部多处受伤,共花去医药费1070元。

  事情发生后,周某要求陈某赔偿9000元损失,而陈某则一分钱钱也不愿意出,当地镇村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多次上门调解均未奏效,而两人经常对门相骂,剑拔弩张,形势非常紧张,稍不注意则会演变成更大的纠纷。

  无奈之下,当地干部找到第三人民法庭,请求法庭进行庭前调解。三法庭刘庭长了解情况后,在下午开完庭后,迅速带领干警冒雨前去调解。由于多次调解未果,陈某已产生了厌烦情绪,装着不在不肯与法官相见。刘庭长一边做劝解工作,一边耐心地等待。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只听见房里电话不断地响,但均不见人应答,刘庭长则只好带着干警到邻居家坐着静观其变。下午6时左右,陈某以为法官离去,遂开门准备做饭,这时刘庭长不失时机地出现在她面前。陈某没有想到刘庭长会在外面等待这么长时间,自知理亏。刘庭长把握好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和法理对陈某进行疏导,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劝解,陈某态度有所缓和,但仍觉得周某自身存在过错,只愿承担一半医药费用即535元。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9时,刘庭长一行忍着饥饿,马不停蹄地来到周某家,耐心地进行劝解,并讲明邻里利害关系,周某表示愿意作出让步,但医药费必须由陈某承担。刘庭长再次返回到陈某家中进行法律释明,陈某被刘庭长黑夜冒雨不厌其烦的执着感动,愿意承担所有医药费。第二天,两人在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自此,一起棘手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于诉前。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