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 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27.11.2017  12:51

今(27)日上午10时,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的通告

  

一、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及其以内渝邻、渝涪、渝湘、渝黔、成渝、渝遂射线高速公路按高速公路收费规定、标准及方式收取通行费。

  三、2018年1月1日前在主城区注册登记或迁入主城区的机动车,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在主城区的机动车,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

  四、已缴纳2018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在重庆市路桥收费管理处办理退费。

  五、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