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将严查非法营运 7座以上罚10万元

26.04.2019  13:26

今(26)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五一期间,执法部门将在全路网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负责人介绍,届时,将在渝东北至重庆主城、渝东南(含贵州)至重庆主城、渝西(含泸州、内江、宜宾)至重庆主城、川东(南充、达州、大竹、邻水、广安)至重庆城区、各区县城区至辖区乡镇街道等线路,对涉嫌组织化非法营运(含涉残非法营运)、跨区域非法营运(渝东北、渝东南、渝西、綦江万盛等方向)、群众举报和影响恶劣的“黑车”、“克隆”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网约车平台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高频次、多时段进行巡查、打击。

专项行动期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对小客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违法所得在100元以上,或者载客人数超过2人、不足5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罚款;影响恶劣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律按30000元顶格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7座以上非法客运车辆一律按10万元顶格处罚。对严重超员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严格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市民如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以口头向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执法人员举报,也可以拨打96096或(023)89077770进行电话举报。

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