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和清单公示制度

19.06.2015  10:41
【摘要】 昨日,商报记者从重庆市打非办了解到,我市将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新华社 图

  商报记者 梁龄

  投资高科技净水设备、投资养老公寓……这些都可能成为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的“马甲”。昨日,商报记者从重庆市打非办了解到,我市将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清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典型案例

  以投资直饮水工程为幌子非法集资被判刑

  打着投资净水设备研发生产、直饮水工程制造安装、养老托老、休闲娱乐的幌子,以年息20%-2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公司12名法人、高管和业务骨干近期被南岸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

  据了解,2007年3月以来,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陈某伙同冯某、杨某等人以投资净水设备研发生产、直饮水工程制造安装、养老托老、休闲娱乐等名义,以年息20%-2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直饮水设备销售合同》、《直饮水设备租赁合同》,以投资时间1、2、3、5年按月返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涉及投资群众达2000余人。公诉机关认为,该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76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风险警示

  六种新型非法集资方式需警惕

  “市民要注意识别和认清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和伎俩。不法分子常常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虚假项目或订立馅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重庆市打非办人士分析说,为了骗取市民群众的信任,不法分子还会装点门面,或用合法外衣及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商报记者了解到,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券、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花样翻新的形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种:

  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资。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投资,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以“养老”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或字画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资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