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冉进红在2017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上强调围绕1153工作思路强化责任严格执法

21.02.2017  22:35

 

2月20日至21日,市安监局在秀山县召开2017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局长冉进红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强化责任,严格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整治、“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和总工程师制度。

2月20日,参会人员分成两组分别前往重庆老山沟锰业有限公司和秀山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现场观摩。企业现场介绍了总工程师制度落实情况、“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孝溪乡乡长介绍了属地政府非煤矿山监管主要做法。县安监局重点介绍了在非煤矿山企业强推总工程师制度的具体做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监三限”监管措施的具体做法、政府部门开展执法“三部曲”的具体做法。据悉,截止目前,秀山县在生产和在建的非煤矿山全部配备了总工程师,配备率达到100%。

会上,冉进红指出,2013年以来,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这得益于三方面的工作经验,一是执法推动成为常态,二是关闭整顿效果明显,三是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组织指挥找准了门道。他指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未来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其工作重点是要做好以机械化、自动化为核心的标准化,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事故防控。具体措施一是严格准入、坚定不移的实施关小扶大,二是严格执法促企业管理,三是推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清除隐患,四是落实总工程师制度防控大事故。

会上,冉进红重点强调,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1153”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在“1153”工作思路下,一是总体上要准确把握和遵循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面,在三个层面两手抓,即是:各级各部门抓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企业抓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整治,社会层面抓宣传和教育培训。二是明确指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要注意两点:企业认真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总工程师制度,各级各部门严格执法检查和责任督查。三是开展2017年工作要认真落实四项措施,即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32号文件和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和严格执法;严格责任督查,做好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须为主要内容的职能责任督查和以监督检查“首查必罚”、事故查处“三责同追”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督查;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明确推行危化执法“三部曲”与企业三个环节配合检查的工作方法。

副局长刘光才出席会议,并通报了全市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要点。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刘瑾在会上解读了全国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中央在渝非煤矿山企业、市属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各区县安监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