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顺应司改时势,多方位锤炼青年干警

26.10.2015  17:41
  巫溪法院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用“1234”模式锤炼青年干警,有效提升青年干警在司改大趋势下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

  一、达成一种共识

  全院上下深刻认识到,随着青年干警的比重不断增加;加大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引导青年干警更好地担负起工作任务,是当前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和改进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把好两个关口

  (一)把好领导协调关。能否搞好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为此巫溪法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活动。

 (二)把好导师任职资格关。严师出高徒,选好导师,青年干警培养计划就成功了一半。巫溪法院严把导师任职资格关,在全院确立4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技能较好、作风正派的资深法官担任16名青年干警的指导老师。

  三、运用三种措施

 (一)完善青年干警培养机制。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加强对青年法官的业务指导。导师和青年干警原则上采取结对形式,实行定人定向培养,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推行“一线磨砺”,让青年法官在立案庭、人民法庭、综合部门多岗位锻炼,积累经验、丰富阅历。开展庭审考评、法律文书评查、书记员记录考评等活动,增强青年法官综合能力。今年以来,轮岗交流青年干警15名,其中中层干部10名;开展考评、评查活动28人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3人次。

  (二)大胆提拔使用。建立青年人才业绩档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青年干警晋升、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干警,实行“学习培训优先、学术交流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年以来,从青年人才中选拔审委会委员3名,中干5名,庭长助理6名,审判员3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领导职务6人。让青年干警真切感受到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

  (三)加强人文关怀。通过解决临时住房、报销司法考试费用、成立职工食堂、给予经济补助等。成立青年联合会,明确职能职责和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优化青年干警工作环境。建立职工书屋、健身房、篮球场、文化长廊等活动场所,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15次,解决活动经费11万余元。

  四、培养四种能力

  (一)培养庭审驾驭能力。导师每月参加或旁听一次青年干警主审案件的庭审,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帮助青年法官解决如何把握庭审要点、归纳争议焦点等问题。

  (二)培养制作裁判文书能力。导师每月指导青年干警

制作一份裁判文书,就如何制作、论证说理、规范格式进行指导,具体说明存在的问题以及修改的理由,帮助青年法官不断提高制作司法文书的能力。

  (三)培养适用法律能力。导师带领青年干警多办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安排其参加案件合议,结合业务研讨、法律沙龙、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向其传授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的技能。

  (四)培养调解能力。导师在日常工作中向青年干警传授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本领。引导青年法官总结和学习,潜心研究,丰富调解技巧,在调解中正确选择调解策略和方法,准确判断当事人的心态,提高调解成功率,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