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全国首个住宅电梯配选强制性地方标准
去年12月,渝中区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本报记者 胡杰 摄
日前,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了《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DBJ50-253-2017),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对住宅建筑规划、设计阶段电梯配置、选型、布置、电梯安装以及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对可容担架电梯制定设置标准
在电梯设置要求方面,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宜设置电梯”的要求。
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既保证了标准的前瞻性,又在兼顾重庆地区实际情况的同时,为后面《住宅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后更为严格的电梯设置要求的实施,提供一个合理的市场过渡和适应期。
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状,电梯作为人员救援救护通道的作用日益突出,尤其重庆地区住宅多以20~40层的高层建筑为主,标准要求“高层住宅建筑中,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并给出了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技术参数,同时要求“至少应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
电梯入户等候厅应为公共空间
标准规定了住宅电梯的最低性能(额定载重量、运行速度),要求“高层住宅建筑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并按不同电梯运行级别(舒适、正常、经济),给出了电梯数量和规格的相应技术要求和计算方法。
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部分开发商宣传推崇的电梯直接入户,如果维修保养或救援工作必须通过私人空间,造成救援通道不畅,不利于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消除类似隐患,该标准要求“电梯候梯厅应为公共空间”。
与《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一致,标准要求“机房应安装满足电梯安全运行需要的空气调节器”以及“在住宅施工过程中,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
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
实际上,电梯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有的情况不是因为电梯设备本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够,而是因为乘客的不规范操作,尤其是在电梯故障或其它紧急情况时的不理智行为和过激行为造成的。
因此,标准要求“电梯轿厢内应清晰标示正确乘梯方法、遇到电梯故障或其它紧急状况时的操作步骤,并应有禁止危险动作的警示标志”。
此外,针对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标准提出“安装在同一住宅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并明确了可以立即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的电梯故障条件。
市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是重庆市电梯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部分,是《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重要技术支撑,其发布和实施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住宅电梯配置数量不足、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引起的电梯故障多、滞留时间长等问题,对保障电梯配置合理、运行安全和高效,提高住宅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