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40万按揭首付款 银行竟告诉他房屋被冻结了

18.04.2017  09:29

  日前,严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看中沙坪坝区一套房屋,卖家按揭款已经还完,产权证也在房主汪先生手中。双方约定,首付40万元,剩余70万元办银行按揭贷款。一方违约,按总房款20%支付违约金。

随后,严先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40万元首付。通过中介公司帮助,银行贷款面签后很快接到放贷通知。按照约定,上周三,买卖双方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被告知该房已经被法院冻结。经过打听得知,卖家汪先生因向他人借款150万元没还,被出借人告到法院,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该套房。严先生付了首付却无法过户,多次与汪先生沟通,希望消除查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昨日,汪先生承认,确实借钱没还,正在协商解决,没想到房子被查封,愿意退还严先生40万元购房首付款,但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严先生可以等他筹钱还完借款解除查封后再过户。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称,卖家已经违约,应按总房款20%支付违约金。

徐兴权律师建议,考虑到卖家严重欠债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买家可以不追究卖家违约责任,只要求卖家退还购房首付款。双方还可以约定,解除合同当天退还购房首付款,否则卖家还应承担总成交额20%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徐兴权律师提醒,购房人在缴纳购房款前,最好到房交所查询房屋现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原标题:交完按揭首付款 方知房屋已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