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川渝黔三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跨省通办”

01.11.2021  11:10

重庆公安治安总队微信公众号消息,今(1)日起,四川、贵州、重庆三地居民在3个行政区域内异地居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用再回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就可申办了。

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时需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需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上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证时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与以往首次申办居民身份证一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依然免费,可自愿申请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川渝黔是全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第一批“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之一。重庆市公安局也将川渝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公安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加速推进户政服务便利化进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重庆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与川黔公安机关密切协作,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川渝黔“跨省通办”首领试点工作。即居民离开户籍地到三地任一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均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首次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

原标题:今日起,川渝黔三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实现“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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