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司法局与驻大足部队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

20.07.2017  12:02
为进一步依法高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7月14日,大足区司法局与驻大足部队某航空旅成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并联合印发了《建立某部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实施意见》,明确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的主要职责(接受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开展军人军属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收集、分析和报送军人军属法律需求信息)、明确了军人军属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及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等。大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中武、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安德、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卫等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的建立,标志着全区法律援助走进军营,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开辟了法律援助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