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

12.04.2017  23:14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国家重大战略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 胡鞍钢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5年的10.23年增至2020年的10.8年。作为25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明确提出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同时还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列为国家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之一。
      “十三五”时期,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需要增加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甚至城市内部教育资源分布仍不均衡,在较高水平高中毛入学率下实现上述目标仍面临较大挑战。为此,教育部等部门制定和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在我国现代教育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特别是广大高中阶段(15—17周岁)人口及家庭对普及高中教育的热切期盼,“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教育现代化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即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从人的生命发展周期来看,高中教育阶段正对应人从少年向青年阶段的起步期,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意味着使该阶段所有人口获得人力资本投资,更意味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20年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这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水平。
      “十三五”时期处在人口红利下降阶段,但也进入教育红利、人力资源红利上升阶段。这一时期我国10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0.57年,总人力资本(总劳动年龄人口与平均受教育年限的乘积)将增加5.7亿人年,释放出巨大的教育红利、人力资源红利。仅高中教育人口红利上升的幅度就会超过人口红利下降的幅度,每年大批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直接进入劳动力队伍,扩大了我国人力资源、技能人才的存量。
      到2020年,我国高中教育程度人口将达到2.4亿人,大大超过世界第五大人口国巴西(2015年为2.08亿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高中教育普及的攻坚时期。其中最大的短板仍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西藏、云南、青海等西部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全面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积极吸引更多的中学毕业生主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此,《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将其定位为“攻坚计划”,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重大举措,在普及中攻坚、在攻坚中普及,务实性地提出了各种重大政策和实际举措,尤其是加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和经费投入,重点关注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和特殊群体的上学问题;优化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中专教育的结构布局,加大力度支持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可以预期,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世界上高度普及(超过90%)、规模最大、比较完善、质量较高的高中教育体系。这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进而为第二个一百年实现全面现代化宏伟目标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概括而言,《攻坚计划》主要聚焦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两大问题。一是促进高中教育公平,具体包括将高中教育的毛入学率提高到90%,让更多受教育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国民受教育年限。同时,促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二是提高高中教育质量,着力解决一些学校教育质量不高、普通高中缺乏特色、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等问题,让所有高中学生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即实现更高质量的高中普及。在笔者看来,《攻坚计划》直面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短板,要达到攻坚的目的,必须推进高中教育管理、高中办学制度的改革。
      普及高中教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社会舆论曾一度认为,这是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或是仅普及普通高中教育。这当然是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误解,同时也反映出一定的社会情绪。一方面,社会公众期待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减轻受教育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有一些人对中等职业教育还存在歧视性看法,认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应扩大普高比例。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尚不成熟,因为义务教育不仅是对政府的强制义务,也是对受教育者的强制义务。这次《攻坚计划》立足于非义务教育,要求各地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更重要的是提高高中教育质量。这主要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千校一面”及应试化问题;二是中职教育因社会地位低,招生逐渐萎缩,而有的普通高中却大班额严重的问题。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01.25万人,比上年减少18.51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3%,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656.7万人,比上年减少98.58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1%。
      解决这两方面问题,都需要向深化改革要答案。对于普通高中教育,要增强高中课程选择性,推进选课走班,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需要进一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加大高校自主招生力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同时,必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政府和学校应在管办评分离的治理框架中各司其职。比如,针对大班额问题,只有政府加大对高中教育的投入力度,消除举办超级高中的政绩思维,才能有效消除大班额。
      而对于提高中职教育地位,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则要有普职融合新思路。这次《攻坚计划》提到,要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这是一个具有创新意义的改革思路。
      把中职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杨进
      今天,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中职与普高发展不协调,中职吸引力不强,相当一部分地区中职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优质教育资源明显不足。这直接影响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严重制约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存在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没有深入考虑经济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要,没有在做大做强中职、增强中职吸引力上下功夫,而认为普高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欢迎的教育,简单地迎合群众子女的升学要求,工作中重普教、轻职教,以普教为重点、以升学为核心,在教育经费投入、教师职称评聘、招生安排等方面向普教倾斜,而把中职排在第二位、第三位,甚至是可有可无的位置上。
      在落实《攻坚计划》提出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中,第一,要解决认识问题,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中职作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承担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另一方面肩负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和培养一线劳动者和实用型人才的重任。发展中职是对接产业升级、人才需求结构变革之必然要求,是缓解“就业难”和“技工荒”之必需。在广大农村和贫困地区,中职还具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任务,必须坚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必须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突出位置,把高中阶段教育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第二,努力扩大职业教育比例较低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明显改善中职办学基础条件,增强办学基础能力。强化地市级人民政府对中职的统筹规划,根据城镇化和产业布局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设好一批中职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职学校。在经费投入上,完善中职经费投入机制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分类推进中职免除学杂费,提高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上,要及时根据招生情况对中职学校进行核编补编,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行业企业优秀生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中职学校担任专业和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在职业教育体系内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来,引导中职学校从劳动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明确自己的定位,坚持以服务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切实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培养在生产和服务一线岗位从事基础技术性操作工作、具有中等技术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推进中职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在课程建设中,彻底从学科教育的窠臼中走出来,增强课程内容的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在教育教学领域,大力推行行动导向模式,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实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