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最新科技创新促进办法”

31.05.2016  07:50

日前,记者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获悉,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修订了《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促进办法》,这个重庆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又推出不少政策“干货”。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办法应运而生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2012年9月10日,重庆高新区就印发了《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办法》。

该办法实施以来,累计拨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953.25万元,对激励企业科技创新起到了一定成效。三年多来,高新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7家,新增 高新技术产品 512件,新增数量均居全市第一;2015年获专利授权1550件,是2012年获授权数量的1.7倍。

但是,该办法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对优质科技企业吸引力不够强的问题。

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强领导,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为重大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据介绍,重庆拟依托重庆高新区和两江新区核心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市委四届七次全会赋予重庆高新区重要战略定位,九龙坡区召开了加快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窗口动员大会,明确到2020年把重庆高新区建设成自主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能力强、产业竞争能力强、开放辐射能力强、创新创业生态优的“西部创新中心窗口”,打造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策源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引领能力,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部创新中心窗口,在新形势下,重庆高新区对科技创新办法进行了修订,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3条政策“干货”激励创业创新

记者了解到,在多方征求意见后,重庆高新区出台的最新“科技创新促进办法”共有3章24条,核心内容有13条。

新办法在保留了原部分有效条款基础上,重点体现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成果产业化和留区发展,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在加大研发投入方面,重庆高新区将按照研发投入占比超过平均水平的多少,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研发投入最高50万元补助,其他企业最高25万元补助;对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每家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科技创新突破方面,重庆高新区将按照授权区域和类别不同,给予专利方面有新突破的企业最低1200元/件、最高5万元/件一次性奖励;按照专利申请年新增量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市级新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项和3000元/项的奖励,重点对新认定、有效期内、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市级以上 知识产权 类、专利设计类荣誉、优势企业给予10万-100万元金额不等的奖励。

在提升创新基础能力方面,重庆高新区将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产业技术 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在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方面,重庆高新区将围绕企业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战略制定、建立数据库等工作,给予企业实际发生费用最高40%的补贴;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事宜,给予不超过国家同期基准利率50%的三年贷款贴息,其中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比例可提高至100%;围绕企业向境外提供技术服务业务,给予当年技术出口收汇金额5%补贴;围绕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国家产业服务促进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负责人认为:“新办法目标明确、含金量高,有利于增强企业信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更好地加快西部创新中心窗口建设。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