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

31.05.2016  07:50

日前,市政府 办公厅 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科委同步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大力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

5月26日,围绕《意见》和《实施方案》的相关问题,市科委主任李殿勋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重庆日报:为什么要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实施方案?

李殿勋: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市场主体,支撑形成较为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二是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三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更多具有创新能力和拥有科研成果的人才创办企业,引导更多的企业走上依靠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重庆日报: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有哪些具体目标?

李殿勋:我们设定了“两个时段”、“三个类别”的发展目标。

两个时段”是今年至2018年、2019年至2020年。把2018年作为第一阶段的目标节点,一是想与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限相一致;二是考虑到企业的培育发展有一个过程;三是有一个中期评估的打算。把2020年作为第二个阶段的目标节点,主要是与实施“十三五”规划相衔接。

三个类别”是根据创新能力、竞争实力等情况,将科技型企业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再从支持科技型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角度,单独列出一类挂牌上市的科技型企业。

我们的目标是:到2018年完成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阶段任务,即:新培育科技型企业1万家,其中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挂牌上市企业100家;到2020年,在2018年3个指标的基础上再翻一番。据前期的调查分析,无论是从发展的态势来看,还是从政策激励和服务供给的预期来判断,这些目标是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完成的。

重庆日报:对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我市有哪些政策措施?

李殿勋:我们从标准、路径、政策、服务4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与政策集成,其中最主要的是提供“政策包”和“服务包”两类支撑,满足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发展壮大的现实需求。

政策包”由3大类10条构成。分为财税激励、金融支持、引导鼓励3种类别,既有新出台的政策,也有执行中的政策;既有所有科技型企业都能享受的普惠性政策,还有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的独占性政策,条条都含“真金白银”。

服务包”由6大类10条构成。分为科技金融、成果转化、资源共享、 知识产权 、人才保障、公益培训6个类别,主要是从提高科技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着眼,有针对性地纾缓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

关于“政策包”和“服务包”的具体内容,我们还将通过媒体进一步解读。

重庆日报:围绕培育发展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还有哪些其他保障?

李殿勋:去年以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办好三件大事、培育一类主体的工作布局,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办好三件大事”就是以科研项目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解决“技术”问题;以科技金融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解决“资本”问题;以高端研发机构、品牌众创空间、重点科技园区等科技平台建设为突破口,解决创新生态问题。“培育一类主体”就是通过办好这三件大事,孵化一大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度、大规模培育优质市场主体,这也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要求,是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拓展改革创新,通过持续强化“技术+资本+创新生态”这三大支撑,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更多中小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亦筑)从今年起,更多中小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了!5月26日,记者从重庆市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大会上获悉,今年国家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适当放宽了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与以前相比,新《办法》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科技人员占比、知识产权、公示时间、异地搬迁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秘书长李支军说。

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上,新《办法》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比由6%调整为5%,大中型企业仍分别采用3%、4%的要求不变,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在科技人员占比上,新《办法》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也就是说,从事研发辅助工作的人员也算入其中,而且科技人员不一定是企业内部员工,随着如今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渐成趋势,企业依靠外部力量开展研发活动,相关人员也可算在内。”李支军称。

在知识产权上,新《办法》取消了“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这是为了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比如自己拥有专利所有权,而不只是通过许可的方式取得专利使用权。不过,企业仍然可通过技术转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他还表示,新《办法》还优化和简化了认定管理的流程,比如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等。此外,增加了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的内容,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以此促进区域之间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

企业个案

高新技术企业的“金字招牌

让渝企跻身全球汽车产业供应链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张亦筑)“高新技术企业的‘金字招牌’,的确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5月26日,在重庆市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大会上,重庆超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夏雷十分兴奋地与前来参会的在孵高新技术企业分享。

据悉,超力高科主要从事汽车热交换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涵盖汽车空调系统、发动机及变速箱用热交换器等。2009年,超力高科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复审、重新认定,如今仍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夏雷告诉记者,2009年,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左右;2015年,企业年销售额已经达到近10亿元。这样快速稳定的增长,与高新技术企业这块“金字招牌”有很大关系。

为了维持这块牌子,我们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投入研发。”他说,比如将每年销售收入的3%-5%用于研发,将过去只有30多人的技术科发展成有100多人的工程 研究院 ,甚至在上海还设立了分院。这样庞大的研发团队,不仅规范了企业的研发行为,也提升了企业的研发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如今,超力高科与上海通用、上海大众、法雷奥、博格思众等国内外汽车制造商及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跻身全球汽车产业供应链。

此次的‘二十条’举措,最吸引我们的是‘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夏雷表示,这将促进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未来5-10年,除了在原有的技术领域继续提升,还将向新的技术领域拓展。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