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市高院和市公安局召开非法采砂定罪标准调研座谈会 

25.11.2017  04:36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加强水利、法院和公安部门在打击非法采砂领域的交流合作,10月24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赵翎庭长一行三人赴市水利局进行非法采砂定罪标准调研,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河道处、河道站和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会议紧紧围绕制定非法采砂定罪标准展开。市局相关处室介绍了近3年来重庆市各区县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情况和打击非法采砂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公安局环保总队芮宇警官介绍了2017年非法采砂有关案件的数量、涉案金额和定罪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就下步重庆市非法采砂定罪标准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稿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