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鲁山养老院大火看“基础秩序”的孱弱

27.05.2015  09:20

@重庆晨报

社评

河南鲁山城西三里河村康乐园老年康复中心突发大火,38人遇难、4人轻伤、2人重伤。(新闻详见本报今日2版)

为什么会发生火灾?灾难过后的追问,总无力而苍白。原因虽仍在调查之中,但一些糟糕的事实已经露出——“失火的房子质量比较差,没有地基,不是砖墙,就是铁搭架子,铁皮做的外墙”、“一到晚上就找不到服务员了”。

事实上,因养老院的特殊性,无论是从建筑设计还是从建筑材料,都有明确的制度规范,根据我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养老院建筑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也明确要求:幼儿园、医院病房楼、疗养院、养老院的顶棚、墙面等,所使用的材料燃烧性能分别为不燃性、难燃性。

当规则制度赫然在目,真正让人所不解的是,这家连基础设施都无法得到保障的民办养老院,何以能够在10年的时间里,“成长”为“办得挺成功”的康复中心?该养老院的负责人为何曾被评为当地的道德模范?

这灾难,关键在于“基础秩序”的缺失,这里的“基础秩序”所指的是一种边界清晰、权责分明的制度环境。换句话说,制度规则本身,可能是不存在问题的,但是让制度规则得以依附的基础秩序是存在问题的。

如果缺乏坚定的执行环境,再周全的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如果缺乏严厉的监管环境,再健全的规则也只能是流于形式的折腾。而这恐怕正是带着病根而来的康乐园养老院,能够“成长”为“办得成功”的康复中心的原因所在,而所谓的“道德模范”,谁又能肯定不是非制度规则下权利合谋的结果呢?

鲁山养老院大火背后既有着看得见的人祸魅影,也有基础秩序的严重混乱,要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关键还是在于基础秩序的重建,比如有力的法治格局,如此,才能让流弊无处可逃,让安全、和谐得以真正回归。

高亚洲(新闻人)

@张枫逸:养老院成为火灾重灾区,一方面在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同时养老院和老人消防意识淡薄也是重要因素。鲁山特大火灾烧出养老院的消防安全短板。

@赵翠:为何养老院变成“火葬场”?

@王言虎:一个国家力量的衡量尺度,就在于其最弱成员的福利程度。养老院里的老人无疑属于社会最弱成员之列。

@贺成:每次“铁皮泡沫屋”都等大火烧出来。百姓“伤不起”。

@鹏鹏:“泡沫房屋”或许就是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而其背后则有着泡沫一样的监管。

@叶祝颐:无论如何不能让铁皮泡沫屋继续充当养老房。

@张绪才:“幸福家园”为何成了“悲伤家园”?

@雁壹飞:太令人心痛了,那么多的老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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