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林麝在重庆仅约100只,他俩不到10天捕走5只

05.06.2021  11:11

野生林由于“麝香”被大量捕杀,加之生存环境的恶化,数量急剧减少。相关数据显示,野生林麝在重庆仅100只左右,在少数几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分布。然而,有人却专门盯上了它们,偷偷下套,将其捕获。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市高法院发布了《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以及相关典型案例,非法猎捕野生林麝便是其中一例。

据《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披露,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359件。其中,审结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有318件,涉及各类野生物近3500只。

山林下套 捕得野生动物7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周兴伟在石柱县家中与唐小华共谋一起去梁平区猎捕野生动物食用。两人说干就干,次月1日,周兴伟驾车搭载唐小华先后到梁平区两处山林内。由唐小华在路边看车,周兴伟到林区安放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猎套。

当月9日,两人便开着车,到山林内收取猎物。周兴伟上山发现,安放的猎套猎捕到疑似林麝的活体1只、疑似林麝的死体2只和疑似小的死体1只,他们快速将其搬运放置到车上。

随后,二人驾车到梁平区另一山林。周兴伟上山发现,安放猎套的地方猎捕到疑似小麂的死体1只,疑似林麝的死体2只。周兴伟打电话让唐小华上山搬运。

二人在返回停车处时被管护人员发现,立即报警。民警现场查获两人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7只。

周兴伟、唐小华被发现后,如实供述了非法猎捕的事实。经重庆市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查获的5只林麝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查获的2只小麂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判刑罚款还得赔偿损失

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周兴伟、唐小华非法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5只,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同时,检方还为此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鉴于两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周兴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唐小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此外,周兴伟、唐小华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56000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目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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