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聚合“五种力量”推动学前教育改革
今年以来,黔江区采取措施,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改革,着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难题。
一是抓动力驱动,强化责任落实。 区委区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审议出台《黔江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5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把学前教育工作列入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并纳入乡镇和部门2018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区教委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科室月重点工作,按月督查,先后15次组织研究学前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抓实力壮大,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进一步优化《黔江区2016—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业规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城建设总体规划。投资425万元,改建城东中心校和正阳中心校原校舍举办2所独立占地公办园。投资700万元,维修改造17所乡镇中心小学附属园为乡镇中心园,20所村完小附属幼儿园为相对独立公办园。投资500多万元回收8所利用区属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以“零租金”方式接收博宏上郡新都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独立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三同步”政策,开工新建的恒大名都小区配套幼儿园将无偿移交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完成67所公办幼儿园事业登记,新培养普惠性幼儿园6所。
三是抓内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 招聘教师21名,转岗68名教师担任公办园管理人员,完成40名公费幼师培养计划招生。通过年检、等级认定等渠道,督促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开展师德师风、规范从教行为专项督查2次。开展园长任职资格、教师课程培训、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培训1084人次,9名园长参加市级园长能力提升培训。
四是抓活力挖掘,落实同等待遇。 认真落实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6名民办幼儿教师获评二级教师,督促引导民办园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落实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752万元,综合奖补1379万元,民办学前发展专项资金43万元。兑现贫困幼儿资助资金122.26万元,惠及学生1298人次。完成投资401.78万元,对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8487人。
五 是抓压力传递,强化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格学籍信息管理和等级动态核定,及时更新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新认定13所幼儿园等级。全覆盖年检民办幼儿园,并公布年检结论,停止2所连续3年年检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2次,严厉打击非法办园行为,基本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保教保育费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备案制,坚决杜绝“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