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铁腕治污对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

08.11.2016  03:03

  近年来,黔江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联动执法,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城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黔江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配套实施细则,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共同组成黔江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成员单位,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联动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举措,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威力显现,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作用,切实增强环保执法震慑力。深入推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强化环保业务指导,督促各镇完善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档案,开展巡查工作。将镇级环保机构运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实现基层环境监管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

  对城区内产生废气、浓烟、油烟等影响空气质量的企业、工厂、餐厅、居民户等进行全面清查,对违规排污的现象进行制止,并对部分器材进行没收处理,确保城区环境质量优良。试行建立企业环保信用黑名单及“一票否决”制度,有效促进企业知法守法,树立环境保护责任感,成为新形势下一项行之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了全区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努力为群众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