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局推进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

22.10.2015  11:56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黔江局 “四个结合”全面宣传学习新《广告法》。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开展行政指导40次。

一是与内部学法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利用普法宣讲会、视频学习会等集体学习契机,加强对新《广告法》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掌握,并采取集中检查、突击抽查等考评方式固化学习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发放法律法规书籍等形式,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广告监管人员的实战能力。

二是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社、集贸市场,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最大限度提高新《广告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另一方面,采取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现场答疑等形式,为群众宣传新《广告法》在规范广告代言及互联网等广告方面的新亮点、新突破,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充分利用企业回访、行政约谈、代表座谈等契机,加大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力度,规范商家广告行为。通过耐心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向辖区经营者大力宣传新《广告法》的各项规定,尤其是针对新法处罚力度的大幅提高作出详细解读,确保其养成良好的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诚信兴商、守法经营。

四是与行政审批相结合。充分发挥登记窗口作用,向新成立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告经营类主体上好入市经营第一堂课,使其了解在制作、发布广告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和应担的责任。同时,对申请户外广告备案登记的经营者严格按照现行《广告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抓住契机对新法、新规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