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局查处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案

28.02.2016  10:05

      近日,黔江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黔江区某家私涉嫌虚假宣传,举报人按商家约定时间集满88个赞却未领取到五指沙发,要求工商部门查处。

      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行为立案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为了开展某家私16周年厂庆(厂家提供了一定数量的五指沙发、皮圆凳、保温杯作为礼品),于2015年12月1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某家私16周年厂庆,感恩十六载,回馈到万家,活动时间:12月19日到21日……转发此动态集满22个赞送精美保温杯一个,集满66个赞送皮圆凳一个,集满88个赞送旋转式大五指沙发一个,截屏即可到店领取……”等内容的广告。广告未标明赠送礼品的规格、数量,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的规格、数量”的违法行为。该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黔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