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五举措加强执行工作

06.06.2016  20:01
  黔江法院执行工作按照“日常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求创新”的思路,注重执行方法,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工作,今年1-5月执行结案率46.02 %,兑现率23.74%。

  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配强执行队伍,整合执行力量,变单兵执行为群策群力。执行局划分为三个执行组,在确定案件承办人的基础上,全员参与到每一个案件的执行,遇有重大难案上报院领导集中全院优势力量集中执行。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切实加强廉洁执法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提升执行队伍素质。

  二是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变法院单独执行为申请人参与的阳光执行。采取电话或发书面通知的方式,及时向申请人通报执行进度,邀请申请人参与案件执行、感受执行难度,增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全面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以及委托律师调查、限制高消费、公安机关协查等措施,形成制度,多渠道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行为。规范执行公开措施,完善委托评估拍卖制度,加强对评估拍卖的监督管理。规范执行文书制作,杜绝执行文书中的“错、漏、乱”现象。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执行案件节点监控,克服了执行人员随意中止、终结执行案件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定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划拨款一律转财政指定帐户,执行款物的领取,按执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局长审核、院长审批、院财务统一办理的程序进行,避免执行人员坐支、挪用、截留、调换执行款物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治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逃债、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财产报告、加大财产调查、建立财产举报、追究刑事责任等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对暴力阻碍执行、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建立被执行人曝光制度,对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履行的“老赖”名单在报纸、电视台以执行公告的方式滚动播出。

  五是加强执行协调对接。主动就执行工作向区委、人大、政府、政法委作专题汇报,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邀请区委、人大、政协领导亲临执行现场,取得有力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把“老赖”名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针对有些当事人难寻的情况,主动与乡、村组织联系,及时了解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状况。通过单位、组织的桥梁作用,及时、有效地促进执行。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