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四不分”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02.06.2016 14:20
本文来源: 法院
办案不分上班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为上班族、外出务工人员等正常工作时间不便诉讼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为多名当事人提供立案、调解、咨询等服务。
解纷不分诉内诉外。在通过诉讼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在立案前的诉外阶段化解纠纷,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在立案受理后化解矛盾纠纷 起,在诉外化解矛盾纠纷多起。
庭审不分堂上堂下。在把握当地群众农闲农忙作息习惯的基础上,利用群众闲暇时间,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村入户上门办案,把庭审现场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等。同时充分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提前与有关单位、社区(村)沟通联系,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扩大巡回审判效果,真正使巡回审判工作深入人心。
调解不分庭前庭后。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把法理、事理、情理结合起来。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请当地党委、政府出面调解;对家庭内部纠纷,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调解;对邻里纠纷,有选择地邀请无利害关系的邻居或基层干部进行调解。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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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