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四项措施强化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力度

18.08.2015  14:02
  黔江法院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多措并举进一步延伸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是拓宽人民法庭的司法方式。该院积极探索与乡村司法规律相契合的司法模式,逐步将人民法庭的司法方式由关门办案向巡回审判等联合解纷转型。建立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平台,深入落实诉调对接。强化司法职能与便民诉讼联络员等多元解纷力量的联合互助,共同化解矛盾。1-7月,该院巡回立案132件,巡回开庭132件次,便民联络员参与诉前调解280余件,参与入户调解80余次,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73.5%、68.1%。

  二是强化人民法庭的司法职能。该院人民法庭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当地乡镇的平安建设活动,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土地复垦、征地拆迁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通过司法宣传、司法调研、矛盾预警等方式发现社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外。1-7月,该院下辖的五个人民法庭向辖区乡镇发出司法建议4份,均得到反馈。

  三是树牢人民法庭的服务意识。根据农村忙闲差别,临时开设“假日法庭”、“院坝法庭”,集中调解矛盾纠纷。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对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启动速裁速调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落实站点固定联系制度,各站点联系法官每月到站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对于突发性矛盾纠纷,接到群众诉求后,不分“八小时内外”,第一时间到矛盾纠纷地开展工作。1-7月,该院法庭辖区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是转变人民法庭的工作作风。严格法庭管理,落实“法庭驻庭”和“法官去向告知制度”,由“院领导+监察工作人员+政治处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抽查法庭干警驻庭情况,严格实行通报问责制度,切实转变人民法庭工作作风。1-7月,该院领导带队抽查6次法庭值班驻庭及其他工作情况,对2名没有按时到岗值班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纳入目标考核。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