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显著

20.10.2017  14:34
  黔江法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缓解办案压力,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共委派、委托诉调对接组织调解1622件,占同期民商事收案总数的21%,调解成功率98.5%;邀请诉调对接组织参与诉讼调解1543件,调解成功率98.4%。

  一是加强与行政机关、工会和妇联组织等对接。借助区政法委组建的“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平台,加强与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衔接,通过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利用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区妇联“巾帼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站”等平台,联合工会、妇联等组织在部门或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婚姻家庭纠纷咨询站等合力参与纠纷化解。

  二是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借助区政法委在全区村(居)打造的218个“星级调解室”,将7个便民诉讼站、18个便民联系点、90名骨干便民诉讼联络员与“星级调解室”和政法综治“网格化管理”等有效链接,聘请代表委员、乡镇村干部等为人民调解员,并依托五个人民法庭对全区2023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不定期的培训指导,建立人民调解网格化布局与便民诉讼网络相结合的调解格局。

  三是加强与行业调解组织、综合平台对接。利用行业平台妥处专项纠纷,积极协调党政机关、行业组织,推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纠纷、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利用村镇社区平台,建立司法协调联系制度,以综治办为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为成员,共同协调基层纠纷。如第二人民法庭在阿蓬江镇高碛居委建立了“一站式”服务机构,今年以来,运用该机构调解家事纠纷、借贷纠纷等66件,占该庭结案数的25%。

  四是建立健全诉讼参与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和诉讼联络员制度,与全区30个乡镇街道综治办共同商定,在每个乡镇明确3名骨干诉讼联络员,真正发挥其在文书送达、纠纷调处、被执行人查找及财产线索提供等方面的作用。建立法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实行“一法官联系一调解室”,定期组织优秀法官深入基层调解组织传授调解经验,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参与调解,切实提升能力素质。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员协助法庭调解案件200余件,调解率98%。

  五是完善司法确认增强效果。健全人民调解纠纷受理、回访等工作制度,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督促纠纷双方立即履行,对于不能立即履行的,人民调解员立即引导纠纷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增强调解效果。为提供更加快捷、便民的司法服务,该院各人民法庭均实行午间值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司法确认案件均当场办理,确保诉调对接工作实效。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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