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法院构建“1151”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25.05.2015  15:16

 

近年来,法院“人案”矛盾日益突出,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潼南法院结合实际,强机制、搭平台、重实效,积极构建“1151”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一是成立 1 个工作室。 整合资源,在立案庭设立速调速裁工作室,安排一名资深法官和一名书记员专职负责速调速裁工作。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立案庭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到场要求立即解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速调速裁工作室进行快速调处。今年1-4月,速调速裁工作室已办结案件34件,案件从当事人立案、速调到领取法律文书,平均结案周期为2个工作日,极大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二是引入 1 个调委会。 今年3月,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入驻法院,由3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委会成员担任常驻调解员,负责开展法院诉前、诉中委托的案件调解工作。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如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则由立案庭依据调委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进行司法确认,未达成协议的,则引入诉讼程序办理;诉中调解达成协议的,则由主审法官依据调委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由法官依法审判。调委会入驻以来,除1起集团诉讼案件未达成调解协议引入诉讼程序外,其余63件均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三是搭建 5 个诉讼对接平台。 加大与县司法局、妇联、工商联、消费者协会、交警大队的沟通联动,先后在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和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等矛盾频发的领域建立起5个诉调对接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纠纷。今年1-4月,该院借助诉调对接平台成功化解纠纷108件,其中委托调解37件,协助调解71件。

四是完善 1 个人民调解员指导机制。 根据管辖范围,确定1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口联系和指导所联系镇街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在民一庭、立案庭及三个中心人民法庭设立法律门诊部,由人民调解指导员接受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咨询,并为其提供“点对点”、“一对一”式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例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今年1-4月,该院人民调解指导员人均参加调解工作例会4次,到所联系镇街调委会指导工作3次,接受法律咨询92人次。 

来源:潼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