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300万元获利3万多!4名嫌疑人被刑拘

05.11.2021  18:01

近日,重庆高新区警方在一周内接连破获两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两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万元。

10月25日,高新区警方在“断卡”行动中获取线索,发现嫌疑人王勇于近期多次流窜于重庆中心城区,疑似从事“洗钱”活动。随即,警方立即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循线摸排和开展大量研判工作,迅速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勇的真实身份,同时发现王某勇近几日在九龙坡区存在大量活动轨迹。当日晚19时,在成功排查出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住所后,民警在九龙坡区西彭某居民楼内将其成功抓获。

据王某勇交代,今年9月开始,受朋友李某良邀约开始从事“洗钱”活动,并于今年9月8日及年10月14日先后两次在重庆市南岸区及九龙坡区等地,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以及各类网上支付平台从事“洗钱”,并从中获利

随后,民警对王某勇的资金往来进行了系统数据分析,通过数据研判,掌握到了其上线李某良的犯罪情况,随即民警对李某良的活动信息进行侦查。10月26日,也就是王某勇被抓获的第二天,办案民警在江北区观音桥某宾馆房间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良、李某宣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良、李某宣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均称自2021年9月开始,两人组织他人利用他人银行卡、微信等非法转移违法资金,涉案金额达270余万元,两人从中非法获利3万多元。目前,王某勇、李某良、李某宣三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

随后,高新警方乘胜追击,根据相关线索于10月27日再次破获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在沙坪坝区某公寓内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月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月称自己也是在他人邀约下,明知对方资金来路不正,但又利欲熏心,为获取利润将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由对方将非法资金转入银行卡后,再由邓某月本人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等方式将这笔钱转到对方指定账户内,邓某月帮助不法分子洗钱,涉案金额20余万元,邓某月从中获利数千元。

目前,邓某月同样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

重庆高新区警方警示:凡从事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活动,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会给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严重影响,警方对此类行为必将重拳出击,加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不得妄图心存侥幸。民警提醒,不能为一己私利谋取非法利益,最终都逃不过法律制裁。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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