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全天候多方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7.12.2017  09:52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涪陵区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普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
    一是“十八岁成人礼”仪式活动 ,万余学生手捧《宪法》庄严宣誓。上午9时18分,涪陵12所高中(中职)学校的一万余名高中(中职)二年级学生参加了“十八岁成人礼”仪式活动。同学们手捧《宪法》,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并在纪念横幅上签名。区领导刘康中、姚明勇、赵昌辉、唐勇出席仪式,向同学们致以热烈祝贺并寄予殷切希望。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33个区级部门集中宣传。上午9时至11时30分,涪陵广场开展了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3个区级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摆摊设点向市民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部门法,通过展出图片、发放资料、答疑解惑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当天共接待市民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
    三是法庭旁听 ,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午3时,54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走进涪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笔记。庭审结束后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厉行法治、依法行政。
    四是指尖上的普法, “涪陵发布”公众号推送微信。傍晚6时许,一条图文并茂,题为“‘12•4’国家宪法日来了,让我们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微信在“涪陵发布”上推送。这条微信阐述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宪法的含义,结合两个生活案例进行了分析,传递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微信普法篇幅小、传播快、范围广、随身带,让人人都可以“摸”得到宪法。
    五是看网络晚会,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晚上8时,涪陵电视台、泽胜中央广场户外LED显示屏同步播放2017重庆“12·4国家宪法日”大型融媒体晚会。晚会以“法律护航美好生活”为主题,聚焦民法总则,从“以人为本”、“权利与保护”、“权利行使”三个方面讲述民法总则这本“生活的百科全书”如何温暖呵护我们每个人的一生。
    六是贴近老百姓,基层普法宣传教育“赶场天”。12月4日上午,27个基层司法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在赶场天搭起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的台子。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通过现场向群众发放《宪法》、解答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等形式,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疑难,吸引了大批居民群众,受到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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