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3.6万贫困毕业生九成已就业 64%选择留渝

05.09.2015  09:28

  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大学生们在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场寻找就业机会。记者 徐元宾 摄(资料图片)

  重庆商报讯 昨天,市教委发布消息,今年我市共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3.6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7.9%。截至目前,贫困毕业生就业率为91.7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73个百分点。

  困难学生首选在渝就业

  据市教委统计,从就业区域流向看,已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中,67%的学子选择回生源地就业。其中,在重庆就业占64.29%,在四川就业占6.82%,西部其他省市占8.75%,东部省市占14.66%,中部省市占5.31%,出国出境占0.16%。

  从单位性质流向看,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学子占10.84%,国有企业占14.49%,非国有企业占60.64%,升学占10.40%,自由职业和自主创业占2.20%,其他占1.43%。

  困难毕业生创业减免税

  据了解,为了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市教委制订困难家庭、少数民族、女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计划。市教委深入分析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动态,适时调整帮扶政策,继续实施“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针对性开展就业指导等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落实就业。

  具体来说,在经济援助方面,对毕业后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就业并服务满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学费代偿。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部分高校还设专门资金,对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进行奖励和补助。

  市教委还整合各方资源,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向长期合作单位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实习、见习机会,优先安排参与“订单式”培养。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创业纳入主要扶持范围,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优先给予税收减免、代账补贴等财政支持。同时,优化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组织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努力提高毕业生创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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