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重庆八成以上公共场所要配母婴设施

09.11.2018  11:05

  11月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到今年底,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将达80%以上。

  “这里有尿布台,给孩子换尿不湿方便多了。”当日上午,在璧山区人民医院门诊2楼的母婴室内,30岁的林女士正在给儿子换尿不湿,换完后,她的儿子还能躺在婴儿床上喝奶。

  重庆日报记者看到,母婴室大约有10平方米,放有婴儿尿布台、洗手台、洗手液、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沙发、电源插座等标准化设施。

  “我们平时还请专人打扫清洁、进行维护。”璧山区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说,医院人口密集度高,经常有母婴逗留,所以从今年年初起特意打造了标准化母婴室。仅以该院为例,就分别在儿科和预防保健科设了2个母婴室。目前,该区在19处大型公共场所建成了32个标准化母婴室。

  事实上,重庆正在大力推进母婴室建设。“此举也是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以支持母乳喂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意见》,我市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至10000平方米或日客流量在5000至10000人次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5A级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将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0000人次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移动空间,应按行业标准要求,灵活设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将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到2018年底,各区县应配置母婴设施的机场、主要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均要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将达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首席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