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迅速行动 程志毅主任带队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1.08.2015  16:38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8日市委常委会和8月15日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程志毅、副主任李明于8月20日带领委办公室、建管处、宣传处、质监总站和安全总站等相关处站室负责人,赴江北区嘉陵中心、渝中区来福士广场等建筑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程志毅主任指出,天津“8.12”事故教训深刻,再次给安全生产敲醒了警钟,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醒,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程志毅主任强调,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排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检查督查组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安全检查时,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发现导致事故的,要追究失职责任;发现安全隐患未督促整改到位导致事故的,要追究渎职责任。
  程志毅主任同时还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清理现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优化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二是针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明辨不同阶段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编制好专项施工方案,做好事故预防。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四是加大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力度。特别是安全生产费用要落实到位,建设单位要投入到位,施工单位要使用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到位。五是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要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要安全培训到位。六是工程参建各方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补台、相互提醒,齐心协力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目前,市城乡建委已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安全总站复查、市城乡建委组织区县交叉检查、市城乡建委领导随机抽查督查”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24个检查督查组已于8月20日开始,对全市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